乐亭县博物馆 主要职责: 一、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法规、政策、路线,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管理条理》等法律法规,开展博物馆各项工作。 二、负责对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、研究、收藏、保管、陈列、展示,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,提高展品的内涵。 三、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。采取有效措施,防火、防盗,确保文物安全。 四、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、民俗文物进行普查、征集和保护。 五、举办文物展出,发挥宣传窗口作用,为经济发展服务,推动我县文物事业发展。 六、.承担博物馆专业的科研项目并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。 七、对各个时期遗址、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,防止文物非法流通,打击文物犯罪活动,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。 八、改善博物馆基础设施,搞好环境美化和卫生工作,为文物开发利用创造良好条件。
乐亭县博物馆